4月2日,定西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刑事司法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交流会商、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公检法良性互动,推进全市刑事司法交流会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推动提升全市刑事司法办案质效。
《意见》明确,开展刑事司法交流会商,应当遵守依法会商、平等会商、注重实效、提升质效、保守秘密、及时落实等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刑事司法工作的指导,合力解决刑事司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实现交流信息、分析研判、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提出,刑事司法会商重点围绕上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意见;通报一段时期内刑事犯罪案件规律、特点,研究制定打击防范对策和措施;加强个案协调和类案研判,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新型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适用问题,强化类案指导,明确执法、司法尺度;开展案件质量分析,讨论研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跟踪督促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和检察建议整改落实;会商开展同堂培训、联合调研及专项活动等。
《意见》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选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参加庭审观摩评议,传导庭审压力,强化证据、程序意识,提升侦查取证、出庭公诉、庭审驾驭能力;对需要共同推进的重要工作、执法办案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分析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方案;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刑事政策、指导性案例,以及法律适用中的普遍性问题,开展同堂培训,更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同时,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数字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