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西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司法责任追究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十四条具体举措,分别从线索受理、线索办理、办理规程和责任认定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处置机制,优化案件线索的内部管理,以对案件线索的规范、精准、高效处置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
该《办法》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遵循司法规律,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责任与处罚相当;坚持惩处与教育结合,追责与保护并重。具体工作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由检务督察部门组织落实;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在线索研判、责任调查等环节提供协助;政治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依职权承办有关追责处理事项。检务督察部门负责线索的接收、移送、督办、反馈、统计、分析、通报等工作。
《办法》明确的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涵盖内部监督、代表委员反映、群众举报、巡视巡察、上级交办、有关单位移送及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中发现的等多个方面,确保线索收集的全面性、准确性。在线索办理环节,对线索进行分级分类,制定严格的流程规范,从线索初核、到启动调查,再到责任认定和处理决定的作出,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实现案件线索的动态跟踪和精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