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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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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8-12-14 15:57:25  作者:崆峒区院 点击数:

近日,崆峒区院被高检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该院继刘丽同志荣获2016年度全省检察系统优秀通讯员后在检察宣传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建立了电子阅览室、院史陈列室、视频会议室,并征订各类报刊、杂志等参考资料;严格执行市院《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发布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把稿件质量关和宣传效果关;把宣传工作纳入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将检察信息和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和干部提拔任职的重要依据,为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该院还不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检察日报社和省、市院、区委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宣传稿件写作能力,有效提高了全院干部职工开展信息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该院在加强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设立了“两微一端”(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和一点资讯信息发布平台,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发布该院重大工作部署、动态信息、执法办案的最新进展,并及时推广宣传该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的位海燕同志先进事迹,努力宣传检察正能量,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升检察影响力。

近三年,该院在省院、市院门户网站发表各类综合信息300余篇,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4500余条,新媒体发稿、采稿数量位居全市基层院前列。同时,该院还结合“法律五进”、“举报宣传周”、“法制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方位推动检察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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