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勤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签署《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分级分类指导、协作联动 、跟踪评估三项机制,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不力、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有效衔接,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实施意见》明确,各方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核心,整合资源,打破部门间的壁垒,形成强大合力,构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队伍共建”协作平台,通过分级分类指导机制开展监护能力评估,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为家庭教育提供“会诊式”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监护困境信息共享平台,确定联络员,实现线索“一键式”报告、“一站式”处置;组建由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组成的专家团队,提供个案指导及心理疏导;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家庭动态,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科学、系统、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家庭教育水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对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或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涉罪未成年人,责令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失职或不当的,制发《督促监护令》,必要时联合民政部门采取临时监护措施;负责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调查,牵头开展监护评估、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指导落实,并提供法律支持及案例指导。民政部门协助开展监护能力评估,落实临时监护及长期监护衔接;重点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困境儿童监护支持与临时庇护。妇联负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协调社会资源,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及维权支持。教育部门落实校园法治教育,配合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活动;提供学生在校行为评估。